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撤缸與未來的計畫

自從英雄跳缸以後,我就越來越覺得對養魚失去了動力,雖然不至於怠惰疏於照顧,但總是覺得少了點什麼~

最近在與公司的朋友商談,打算用很便宜的價格把設備出清,也把養了一段時間的河魨送給認識的魚友.

好像很殘忍也很無情,但是每天餵魚的時候,就會覺得心理空了一塊....

大概好一段時間不想養魚了,但我計畫利用這段時間慢慢收集設備,也許半年,也許一年,也許更久.

最近心理也有些蠢蠢欲動想嘗試更有設計感,更有風格的原野風格設計(因為受了Stone大大的影響)

設備上也傾向慢慢收集ADA的設備.伊罕的過濾系統等等較高級的器材,希望藉由沉澱的時間順勢收集齊全. 

感覺好像是另一個花錢的藉口(大笑)

收集齊整套的ADA對我其實很浪費,換伊罕的過濾系統倒是很實用,所以我打算從過濾系統慢慢收集起來,然後是高透度白缸,這次也不打算用木櫃,想選用GEX的置缸鐵架,還有其他品牌的類ADA出入水口,細化器等等設備,等到收集齊了以後大概就是一整組ADA的仿冒品大全套(毆打)

目前就慢慢的把缸以及原本的過濾系統清潔乾淨,比較麻煩的就是出入水套件跟軟管上附著的褐澡(因為我是汽水環境),清理那個真的很麻煩~但我又不想把東西交給人家的時候是髒髒的,所以還是得乖乖的動手啦.....

嗯....倒數十七天......

2010年5月28日 星期五

幼稚

最近在跑資源件,所以我駕著我的銀次載著阿狼頂著大熱天在海市蜃樓的都市裡奔馳著.

兩個大男人穿著西裝.很熱,也很噁心,因為我很害怕被異物頂住屁屁的感覺(毆打)

剎那之間,我覺得年輕的心飛揚起來,因為阿狼說,有機會一定要跟我一起騎著機車環島.

Just Do It!!

活了三十幾年,才跳脫道德的束縛,活了三十幾年,我發現我依然幼稚!

我上酒吧,喝啤酒,知道了龍蝦與月光,我把阿狼的龍蝦餅送給了龍蝦,好幼稚,但是很青春(笑)

我上KTV,我唱阿杜.唱林俊傑,唱音階高的歌曲,阿狼讚我的歌聲嘹喨,我不知道是不是安慰我,我好幼稚.但是我也覺得這些事情很青春(大笑)

我跟阿狼聊我的心情,中年男子的徬徨,看透事情的本質所帶來的無奈,就算經驗上我很成熟,但就心理層面而言,我很幼稚,真的幼稚

我發現我真的很不喜歡穿西裝打領帶.

但是我喜歡這份工作!

我跟阿狼有個男子漢的約定,我知道他一定會實現這個諾言,我也知道這個約定我也會實現!

翡翠森林.狼與羊

今天狼跟我說,他想宣洩一下情緒,一定要跟我分享他的感覺,很high,我很高興.

狼說,喜羊羊跟他一起在往海岸線的路徑奔馳,狼說,喜羊羊吃了一碗芋圓.狼說,他笑了,笑的開心!

狼說,羊要跟他飛過台灣海峽,到那滿是啤酒的國度,羊說,他來自熱情洋溢的南方,有個喜羊羊村落的村長爸爸~

我跟狼說,狼也跟我說,少奮鬥二十年也不是件可恥的事,人在江湖混,總也會有出運的時候!

然後我突然發現我搭著電梯到了十九層地獄,被魔王拉回現實,魔王說,晚上要跟我聊聊....

我想跟狼說,我可不可以跟你一起到翡翠森林,或者....到喜羊羊的村落去...

我生平第一次喝醉,原來喝醉是這樣,不好玩,因為感覺不好....

吃飯,跟家人吃,親情!

喝酒,跟對的人喝,爽!

應酬,跟不對的人喝,馬的.幹!

喝醉一點都不有趣,而且會不小心顯露出我的野心與正義感,還有塵封很久的回憶,不爭氣的男人淚.....

中間者

每個團體都會兩個第一,站在最前面的第一跟站在最後面的第一.

這世代也有人講究所謂的老二定律,意思就是不當出頭鳥,道德經有云''勇於敢則殺"說的也是搶第一的都會先掛掉.

一直以來我都沒當過第一名,也沒當過最後一名,但也無緣去揣摩一下老二定律,
向來我都是在中間地帶,也就是我自稱的''中間者''

在職場上,這樣的人不太起眼,某些時候大家會想到他,某些時候大家會忘了他,好事不一定有他,
但肯定的是壞事他也多半脫離不了關係,多拉個墊背的拉一個算一個~

身為中間者的我也多半默默接受這樣的情況,到不是我多豁達,也不敢說我生平無大志,總之就是年紀到了有點看破一切的感覺,總之就是懶的計較吧,反正我都看的清,也曉得上面那些人在玩什麼把戲,總是得逢場作戲(毆打)表現的太過也不是很理想....

果然當兵當參謀太久就是這樣吧,總是習慣性的露出破綻,總是習慣性的展現幹練,然後再習慣性的犯了一點小錯,然後被頭頭罵一罵,讓自己能好好的以中間者的姿態隱藏起來~

有時候看著第一名在頭頭面前指桑罵槐,顛倒是非,或者以管理階層的姿態展現魄力.卻又擺出一附很不得已,我自己也不愛這樣的樣子,就覺得一陣頭暈目眩.....

人活著為生活已經很辛苦了,但是為了很多原因還是得擺弄心機.更辛苦~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就是不要當出頭鳥.當個隱藏在林子裡的中間鳥好多了......

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戰報

早上習慣性的拿起我的tattoo,按下瀏覽器,看了看公會的戰報,XD.又有盟友被打了!!

兩三年前接觸了Travian這個Web Game

第一次開帳是在S4的伺服器,找了弟弟一起玩,結果玩沒一個月就刪帳不玩了,因為沒經驗加上不懂的加入公會,所以很快就被車平了,為了不被貪婪的狼當成肥羊,就自我了斷.

這中間我同時在S6開了新帳號,雖然不敢說玩的有聲有色,但也組了個工會,認識了很多好弟兄,也承蒙大家願意支持,幹了會長的職務,經歷過與大盟的混戰,間諜的背叛,公會的重組與象限內合併戰的過程,整體來說這是個很有趣且漫長的過程,不敢說玩得有聲有色,但也替自己扎下了這個遊戲的經驗值與實力!

S6的伺服器目前還在進行中,大概就是象限戰與神器戰的等待期,但我已經先行一步退了出來,因為較早的時候公會經歷了混戰與跨象限的成員損失,導致整個內部積弱不振,後來忍痛拆組把戰友們推薦給當時象限內較強的公會,自己也隱身其中,而那時由於求好心切,出兵搶了神器,卻不慎被闖了空門,造成被踢出公會的窘境,又被一狗票打落水狗的玩家輪番車攻.導致依然刪帳收場.

現在還在玩的就是S1重開的伺服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大概是進行114天,東南象限也呈現一片偽和平的景象,這一百多天內經過了與大型聯盟的對抗與盟友間的離別,還有心理戰的過程及投名狀的樂趣,坦白說這輪就玩的有意義多了,但是也不免產生了怠惰與倦怠,一字記之就是"懒"

其實玩這遊戲最有趣的地方應該就是交朋友了.我認識了在沙鹿的老師,家裡開員林香香鍋,也認識了在趨勢科技上班的工程師.還有在竹科上班的RD.以及住我家附近的鄰居(超妙).更好玩的是認識了遠在高雄鳳山的獸醫,我還把我小孩的嬰兒床送給他,再來就是專門修繕台灣大小橋梁的工程師,被我們尊稱為戰神的夥伴,當然也不能忘了他那無比美麗的伴侶~代管小姐......

我堅信我們的友情是實在的.因為透過作戰與支援,我們都有實質的信任感與默契,這也讓我對網路遊戲大大改觀,至少在接觸這遊戲之前我對線上遊戲是嗤之以鼻的,不是不能玩,而是不能迷!

寫到這裡已經不是我一開始想寫的內容與初衷了.但我這人隨性慣了,也不喜歡太意識形態的文筆.

手裡拿著可樂,我心裡想著,乾了~這時候還在線上的盟友們,我又要Call防了.皮給我繃緊一點啦!

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

小時候的死黨與我隔壁座位的女孩

我的人生前半輩子是生活在中興新村,從幼稚園到高職畢業,到我工作了才離開。


如果說我想要尋根與扎根,我會毫不猶豫地回到中興,然後老死在這個心中永遠的樂園。


不過開頭寫這個有點牛頭不對馬嘴,回到故事的原點,就是我的死黨跟以前國中坐我隔壁座位
的女生兩個人勾搭在一起的事情,這真是我作夢都無法想像的事呀~




我這輩子第一次看小黃本,也就是黃色漫畫,就是這位周姓死黨借我的,坦白說我跟他會變得很熟是因為我家開了漫畫出租店,再者那個年代很流行任天堂的超任遊戲主機,SEGA的Mega主機,就這麼剛好我們一拍即合,湊在了一起,每天的事情就是聊漫畫跟遊戲,我爸我媽出國我們就會聚在一起打電動打通霄,然後隔天顧店的時候打瞌睡,再突然醒過來整那些偷看漫畫的小鬼頭,

所以這個年代所謂的御宅族或宅男,在那個時候我想我們是當之無愧的!

我跟他的友情就是建立在那樣荒唐的關係上,他借我黃色漫畫或精彩的影片,我讓他來我家
看免錢的漫畫,或者我們交換遊戲卡帶,討論遊戲攻略,一起惡搞來我家打快打旋風跟惡狼傳說
的小鬼.......


很美好的回憶,說實話寫這些事情我都會不停的產生出我不想長大的意念,我還是很想當小孩。





隔壁座位的女孩......


我國三的時候是分在升學末段班,也就是成績不怎麼樣,但是有"心"想念書
的學生待的班級,當然也不是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只是我自己是這樣的狀況,但這班臥虎藏龍的人不少就是了~


我跟她混熟則是在下半學期,即將畢業的那學期,我必須經常幫他傳紙條給我前面座位的男生,
純純的愛咩~
其實我挺欣賞像他這樣率真的女孩,我一直以為他很有心機,不然就是傻到極限的天真,想不到一直到十多年後我們的重逢,我才領悟到他的神經線永遠繃不僅的可愛~
時間拉回到現實,民國99年的4月份,我在臉書找到了這兩位同學,也重新拉起了十多年的記憶與友情
.周姓死黨那不用提,反正我回中興有的是機會遇到他,但隔壁座位的女孩就不同了,打從國中畢業我們就沒見過面,也沒想過會有相遇的一天,更何況他臉書上寫的不是他的本名,一整個就是"很假仙".後續就是約見面,吃飯,打屁聊回憶,然後因緣際會的介紹他到我們公司上班,又發現他們弟弟開的虱目魚小吃店超好吃.......
講到吃的我就又扯遠了...
這段時間我們三個就在臉書上五四三,時不時就發現周姓死黨遠上台中約女孩吃飯看電影,然後又在臉書扛屁,有一天這女孩突然說起他交了男朋友,我還語重心長的對他說著"他對你好嗎?你一定要幸福喔"這類的蠢話,接著下午就在臉書的訊息收到周姓死黨語重心長的道歉信.說著不是故意隱瞞我之類芸芸的話~
XD! 也太搞笑了吧! 你們這對曠男怨女......
緣分真件事.還真TMD難說....
好啦,我會祝福你們啦!!!
PS.昨天在臉書上看到兩人公開關係,果然引起一陣小旋風.......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日本真實案例 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裡(支持死刑請轉寄)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
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 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
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
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
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
,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
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
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
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
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
,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是的,妳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
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開庭時,犯人 福田 孝行 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 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
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
"的參考。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
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
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 - 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 洋 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
重視的是加害
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
?如果司法的
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
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
。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
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
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 讓本村先生屏息。
吉田檢察官說:「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
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
路卻拼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
忍殺害。如果 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 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
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 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
,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
命"這兩個字 。
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
,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
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

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
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
ション」的節目上。
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
識到 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
他說:「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
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
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占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
弱勢地位的被告
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
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 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渕
恵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身為
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桑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回應的11天後,小渕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
5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 「改正検察審査会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
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 旁聽的罪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
見。
像本村先 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
裁判所(法院 )。
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
處極邢的控訴駁回。
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
,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
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
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
續上訴最高裁判所(法院)。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 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寄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
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

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
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
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
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
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 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
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
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的審判 ,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
意完全沒有 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 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 。
辯護團的主任律師 -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 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 彌生以及本村 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 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

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
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
是這樣辯解的: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
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
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
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 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寄 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
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
死刑宣判後的 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
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
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
。很殘忍 ,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
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
無期徒刑時, 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

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
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
的罪的嚴重性,
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
生命的尊嚴及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