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有另外兩個部落格,一個寫極短篇.已經完結了.另一個是把極短篇故事化的小說.
只是內容並不適合小孩跟家人看,因為18+跟爸媽看完會暴走.
倒不是內容有多驚世駭俗,只是在這仍然得尊重倫理道德的世界,有些事情確實是不被允許的.
事過境遷.
現在的我回頭去看極短篇,有點好氣又好笑,主角真的很像國中生般的幼稚.
現在的我回頭去看故事篇,有點為難又困擾,要照事實寫,還是乾脆不照劇本走.
兩難.
前天有一部偶像劇完結篇了,聽說全台灣都瘋了.我也快瘋了,因為我的噗浪河道滿滿的都是
李大仁跟程又青.
其實我不是很喜歡李大仁.我跟他的個性有太多重疊的點了,何苦如此委屈?
其實我不是很喜歡程又青,她跟她的個性有太多相似的點了,何苦如此真實?
所以我覺得,應該當丁立威,因為他一整個人生贏家的感覺,有車有錢又帥.
所以我覺得,應該選maggie,因為她一整個小鳥依人的感覺,有容貌有身材又積極(毆打)
電視劇能夠演的如此吸引人,劇本很重要,演員也很重要,裡面的經典語錄更是重要
所以不管劇情怎麼走,怎麼驚世駭俗,怎麼荒腔走板.怎麼天馬行空,都一定有人看有人接受.
但是如果故事牽扯到自己.關係到周邊的人,就再也不是那麼單純的事情了.
真的,所以我說,很多故事,難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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